专家入选条件
专家的基本条件
1. 坚持原则,具有高度的责任心,能够认真、诚实、公正、廉洁地履行职责;
2. 熟悉所属技术领域或行业的科技、经济发展状况,熟悉国家和广州市的相关产业 、技术政策;
3. 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累计满5年;
4. 身体健康,能够承担评估、评审和咨询等工作;
5. 年龄不超过62岁,但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或博士生导师放宽至 65岁,院士年龄不限;
6. 经专家库管理小组遴选认定的其他专家;
7.同意遵守本办法。
专家分类及各类专家入选的具体条件
国内入选专家按来源划分为四类:高校和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、企业、政府机关和行 业管理部门、其他。各类专家除需满足第六条以外,还应符合以下各类别的相应具体 要求:
(一)高校和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类:
1.对本专业技术领域有深入的研究,近三年作为主要技术人员(排名前3位)承担过 广州市级以上科技项目或取得研究成果、撰写论著、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。
2.具有正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,或具有副高职称且取得硕士以上学位;具有副高职称五年以上。
(二)企业类:
1.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,在专业技术领域或管理岗位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或精湛的 专业技能,近三年承担过广州市级以上科技项目或在解决本行业、本单位内生产或科 研难题方面取得公认的成绩。
2.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担任单位中层以上职务 ;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,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。
3.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
(三)政府机关、行业管理部门类:
1.熟悉行政管理理论知识,熟悉并掌握分管行业的政策、法规和国内外发展动态;
2.担任部门负责人(县处级以上)职务;
3.达不到职务级别的特殊行业专家,须经专家库管理小组审批。
(四)其它类:(经管部门、金融部门、法律部门等)
1.本单位、本行业的专业技术带头人或知识面广、实际经验丰富,对多学科领域有 较深入的研究并在近三年取得成果。
2.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;或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累计满5年,具有中级以上 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。
以下人员可经专家库管理小组审批后入库:
归国留学人员;获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、广州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项目完成人中排 名前三位的主要技术人员。上述人员根据相关证明材料,可获得候选入选专家资格。
广州市科学技术局
二00五年九月十九日